陈子豪说。

“现在有些事是不好办,不答应不成,答应了无法交代。

如果没有张行长帮你说话,你这关还真不好过,不答应会认为你不听他的话,他是地方上的婆婆,得罪了他还会有好日子过。”

张建说。

“这叫什么事,为了一个马忠祥。

书记竟然出面帮他说话。”

徐峰说。

“这还不算完,还会有人找你们说情。”

张建说。

“怎么,还会有人替他说情。”

徐峰说。

“当然。

马忠祥不达到目的不会罢休,况且在街面上也是个人物,有着方方面么关系,因此,他还会托人说情,陈主任办了他等于捅了一个马蜂窝,会引起一串连锁反应,让你们应接不暇。”

张建说。

“那还咋样,只要坚持原则。

不答应还能有啥办法。”

徐峰说。

“干工作要是像你想象那样简单就好了,干啥绝对不会那样复杂。

可事实不是这样,尤其是方方面的社会关系。

答应违反了原则,不答应会得罪人,往往有时候会令人头疼,你还没有办法。”

张建说。

“事情就是这样,在现实工作中,很多事情是人情大于原则。”

潘学亮说。

人情大于原则,已经成为普遍性的社会现象。

只要关系疏通到位或有特殊背景,不合法也不合情的事情可能畅通无阻。

即使平头百姓,非常简单的事情也可能需要托门子送礼。

老领导之情、亲戚之情、朋友之情、同学之情,以人情干预原则,说到底是一种权力的异化。

为了顾及某些人的面子或讨亲朋好友的欢心,而以牺牲法律的尊严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代价,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怪现象。

“在工作中,感情与原则,人情与王法,哪个轻哪个重,其中的道理大家也都明白。”

张建说。

但是,有些人为了照顾或拉拢某些人情关系,便利用工作职务之便为人情开绿灯、为人情保驾护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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